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商务部:争取将武汉市纳入数字人民币试点******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10日消息,近日,商务部印发《武汉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其中,在金融服务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请转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在符合现行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支持武汉市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深化绿色金融试点和国际合作。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相关金融工具。争取将武汉市纳入数字人民币试点。(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