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协香港地区委员吴志斌:科创是深化皖港合作新突破口******
中新网合肥1月14日电 (记者 张强 吴兰 张俊)“目前,安徽省正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车道,努力成为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在此历史发展的契机下,要深化皖港两地的经济文化互动合作,科创必然是一个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更是开创皖港合作的新面向。”安徽省政协香港地区委员、安徽省侨联副主席、香港安徽联谊会总会常务副会长吴志斌14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当日,安徽省“两会”继续在合肥市举行。作为“老委员”,吴志斌坦言,五年的委员任期,让他从对安徽感到陌生变得熟悉与亲切,从一位对安徽的旁观者、欣赏者变成了安徽发展的参与者、见证者,从最初的荣誉感变成了一种自觉的、沉甸甸的责任感。
过去五年,作为安徽省政协委员,吴志斌共参加了皖港活动逾百场。三年的疫情,让港澳委员来皖履职增加了很多困难,但吴志斌2021年至2022年之间仍克服困难,每年都二次返皖履职交流。
履职期间,吴志斌积极参与安徽省脱贫攻坚,设立的“吴国修端仁教育基金”五年来资助了二百多名贫困中学生升读大学,扶贫助学与扶贫消费总额逾百万元。
同时,吴志斌还深入安徽九个地市,推动各地市在港成立地市级“同乡联谊会”,2022年底“香港合肥同乡联谊会”正式成立并运作。“我觉得变的是环境,不变的是履职的初心、心中的责任,有信念,办法总比困难多。”
如今,参政履职的工作让吴志斌成为一名“新安徽人”,不仅自己在安徽置业,更动员香港中文大学毕业的女儿到安徽创业。
在今年安徽省“两会”上,吴志斌根据安徽发展动态,重点关注皖港科创交流合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吴志斌说,皖港科创合作有基础有政策。安徽省区域创新能力为全国第7位,并连续11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合肥和立志建立“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香港,具有高度的战略重叠性。皖港两地从技术发展的资源储备、创新政策的支持力度以及人才吸引到企业落户等方面,都有相同的策略性谋划和施政目标。
为实现皖港两地在科技创新的多、深、广的合作交流,吴志斌建议,安徽应建立省级科创统筹领导小组,制定专门与港交流、协作的相关机制,弥补皖港长久以来的互动欠缺,针对性设立皖港科创基金,实现和培育有深度、有专题、精细化的科创交流活动。支持鼓励两地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
同时,应发挥省级国有公司、在港窗口公司(香港黄山公司)、民营在港企业的主体性作用,深入洞察两地合作的“契合点”,尤其是在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优势方面,着重结合香港特区政府对生物科技、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引进相关企业项目,完善两地科创生态圈。
此外,要实现人才和项目的互动互联,其中在港安徽政协委员在发挥履职双重作用的同时,更要进一步起到“双面黏合”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皖籍海归和港漂科创、金融人才落户香港,成了香港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新生力量。安徽省需调动且发挥这一批人才的积极性,创立多领域、多面向的人才交流合作项目,定期举办人才项目峰会和考察活动,以国家级科创项目计划为主导,联合两地高精尖人才团队,以实现人才、资源和项目的互认、互动、互赢。(完)
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下功夫******
作者:冯舟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对于我们这个成立100多年、执政70多年、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来说,在内有诸多大党独有难题需要破解,在外面临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很多问题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体系”层面聚焦用力,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也包含众多子系统,处于复杂的联系之中。在总体设计上,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5+2”任务布局,对党的建设框架体系进行重大改进和重塑,使之更加科学合理、运行有力。在体制机制上,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在制度架构上,形成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各方面法规协同耦合、衔接配套,强化制度执行力,发挥强大治理能力。在现实举措上,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等七大方面要求,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同时,作为动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随着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而不断发展完善的。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点是健全“体系”。“体系”包含多个层面,但基础是制度。因此,首先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依靠党章党规党纪严肃处置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着眼事业需要、实践发展,及时进行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党内法规体系的管党治党效能释放出来。要做到“三个更加突出”,即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力求使管党治党的理念思维、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具体措施等统一起来,上下贯通、内外协调、相互促进,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合力。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把“全面”的要求落实好,确保无遗漏、没缺口、不脱节。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不健全,现实问题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要把党内存在的顽瘴痼疾当成一面镜子,反照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动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冯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