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山西政协五年“成绩单”:社会、经济建设类提案超八成******
中新网太原1月12日电 (记者 李庭耀)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5677件,经审查,立案4838件,立案率为85%。截至目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及各提案承办单位对交付的4838件提案按规定要求全部予以办复,委员满意率在98%以上……12日,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正在进行,记者获悉,过去五年,山西省政协的社会、经济建设类提案占比超八成。
受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席小军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提案工作情况。他表示,总体来看,十二届山西省政协提案,数量稳步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反映内容聚焦中心工作,意见建议关乎民生期盼,着力点契合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表达了社会各界的愿望和呼声。
过去五年,山西省政协经济建设类提案1941件,占40.12%。内容主要涉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推进“两个转型”、推动能源领域“五个一体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
其中,关于推进钢铁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建设智能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化重点项目投资结构等建议,为推动转型综改发挥了作用。关于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等建议,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关于推动煤炭“减”“优”“绿”、优化转型产业布局、推进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和煤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等建议,在编制该省“十四五”规划中予以采纳。
政治建设类提案178件,占3.68%。内容主要涉及发挥统一战线作用、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
其中,关于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建议,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建议,为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发挥了作用。关于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完善民营企业诉求维权机制等建议,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参考。
文化建设类提案386件,占7.98%。内容涉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
其中,关于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等建议,为山西省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社会建设类提案2095件,占43.3%。内容涉及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双减”政策落实等方面。
其中,关于实施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等建议,在山西省太行山区、吕梁山区迈上小康社会中发挥了作用。关于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建议,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贡献了智慧。
生态文明建设类提案238件,占4.92%。内容涉及践行“两山”理论、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
其中,关于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等建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了促进作用。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土绿化、统筹林草植被保护修复等建议,为山西省生态保护工程有力推进贡献政协力量。(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⑮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作者:辛翔飞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现阶段,主产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中的根基性地位愈加凸显,但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夯实我国粮食安全根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对主产区依存度显著升高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粮食产销区域格局发生了重大历史性变化,主要特征是:主销区粮食自给水平显著降低,产销平衡区粮食产需缺口持续加大,主产区成为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主体支撑。以当年全国人均粮食产量为自给标准计算,1978-2021年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由93.57%降至19.91%,粮食产需缺口由297万吨增至11800万吨;产销平衡区粮食自给率由87.29%降至78.40%,粮食产需缺口由851万吨增至3200万吨;主产区粮食自给率由106.65%升至139.33%,商品粮调出数量由1280万吨增至15000万吨。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巨大的粮食产需缺口均高度依赖于主产区的生产供给。
主产区经济社会及粮食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境
多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主产区发展的支持力度,但由于粮食生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低,主产区大多数省份仍处于“粮食大省、经济穷省”的窘况之中。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1980-2020年,主产区GDP增长204.14倍,成就显著,但明显低于主销区286.66倍和产销平衡区234.96倍的GDP增幅。二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偏慢。自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至2020年,主产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8.64倍,明显低于主销区48.49倍和产销平衡区42.20倍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三是地方财政支出能力偏弱。1994-2020年,主产区人均财政支出能力与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差距均显著扩大。1994年主产区财政人均支出水平为269.3元,比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分别低337.0元和32.6元;2020年主产区人均财政支出增长至13477.8元,但与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差距分别扩大到4022.0元和2686.8元。四是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功能弱化。改革开放后,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粮食生产发展在农民收入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2010年,主产区13个省份中有6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后,受国内外粮价倒挂冲击,粮食生产的增收作用减弱。2020年,主产区中仅有山东、辽宁、江苏三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吉林、河北等产粮大省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转变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人口吸引力偏弱。1980-2020年,主产区人口增长了29.01%,明显低于主销区103.20%和产销平衡区43.64%的人口增幅。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主产区人口的大量流出,劳动能力较强的中青年人口和男性人口占比下降,劳动力较弱的老龄人口和妇女留守人口占比增加。上述方面问题的存在,均不同程度影响着主产区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根基的稳固,亟须通过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以解决。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思路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应加强顶层设计,明晰政策目标,坚持贡献与补偿相匹配,加大补偿力度,完善补偿保障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涉及中央和地方、主产区和非主产区、生产和消费、市场与政府等方方面面,需坚持一体设计、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确保政令一致,防止顾此失彼或政策内耗。
明晰政策目标。从国家粮食安全利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利益和区域生态利益等多维度综合评估主产区粮食生产的贡献价值,坚持贡献与补偿相匹配、补偿与粮食根基巩固相适应的原则,确立明晰的政策目标和时限,力戒将“合理补偿”“尽快实现”类政策原则虚化为政策目标。
健全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机制。现阶段,仅靠中央财政难以实现让主产区种粮不吃亏、得实惠的目标,必须建立由中央和受益地区共同负责的补偿机制。在补偿总体目标确定下,明晰划分中央财政和受益地区各方应承担的补偿责任。对于中央财政所承担部分,由国家通过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同时,对存在粮食产需缺口的地区,由国家按受益规模确定补偿标准和统一归集补偿资金,按贡献度对主产区进行补偿。
健全主产区经济发展助推机制。主产区粮食生产根基的巩固,以及其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状况的改变,既要靠利益补偿机制“输血”,也要靠其经济提速增效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国家应在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同时,加大力度健全主产区经济发展助推机制。一是支持主产区率先建成农业强省。鼓励主产区加强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并利用粮食等农产品生产优势,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建设农业强国中走在前列。二是支持主产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主产区“弯道超车”,抢占新技术应用制高点,大力发展节地节水高效集约的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形成后发优势。三是支持主产区提升现代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对主产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区域发展吸引力和竞争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